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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方强律师事务所简介

    陕西西安方强律师事务所是陕西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现有特聘多学科高级知名专家60余人,律师25人,驻外委托代理人17人,实习律师13人,工作人员10人。 本所有特色的管理,高素质的专家和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信誉,擅长诉讼业务、法律顾问业务、非诉讼业务、调查业务和中介服务。 为适应社会对律师服务质量的要求,本所定期组织律师相互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并邀请知名专家对本所律师进行业务培训。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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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10-7-21 来源:陕西西安方强律师事务所www.xalawyer.com  浏览次数:124
 
    (一)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该罪的主体。
  (二)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罪名,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该种犯罪,而是相应地构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处罚方面也比该罪要严重得多。
  (三)在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四)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存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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